到現場次數
法定辦結時限
承諾辦結時限
受理機構 | 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奉化區稅務局辦稅服務廳 | 實施編碼 | 11330200MB1514986H4332026001000 |
服務對象 | 法人 | 辦件類型 | 承諾件 |
法定辦結時限 | 2(工作日) | 承諾辦結時限 | 2(工作日) |
辦理地點 |
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奉化區稅務局錦屏稅務所(寧波市奉化區錦屏街道南山路147號)辦稅服務廳1-6號綜合服務窗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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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理時間 |
(星期一至星期五:國家法定工作日)夏季:上午8:30-11:30 下午14:00-17:30 冬季:上午8:30-11:30 下午13:30-17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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咨詢方式 | 監督投訴方式 |
事項名稱 | 社會保險費延期繳納事項申報 | 事項類型 | 公共服務 | 基本編碼 | 332026001000 |
實施編碼 | 11330200MB1514986H4332026001000 | 受理機構 | 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奉化區稅務局辦稅服務廳 | 決定機構 | 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奉化區稅務局 |
服務對象 | 法人 | 辦件類型 | 承諾件 | 法定辦結時限 | 2(工作日) |
承諾辦結時限 | 2(工作日) | 是否實行告知承諾 | 否 | 特別程序 | 無相關特別程序 |
到辦事現場次數 | 1次 | 網上辦理深度 | 無 | 必須現場辦理原因說明 | 需至現場窗口申請辦理 |
行使層級 | 區縣級 | 聯辦機構 | 無聯辦機構 | 事項審查類型 | 前審后批 |
實施主體性質 | 法定機關 | 實施或牽頭處(科)室名稱 | 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科 | 實施主體編碼 | 11330200MB1514986H |
委托部門 | 無委托部門 | 是否進駐政務大廳 | 否 | 是否支持自助終端辦理 | 不支持 |
共同實施單位 | 不涉及 | 法人主題分類 | 稅收財務 | 相關附件 |
無相關附件 |
行政相對人權利和義務 |
(一)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》、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權利與義務的公告》(2009年第1號)等法律法規,申請人在履行納稅義務過程中,依法享有下列權利:1、知情權 2、保密權 3、稅收監督權 4、納稅申報方式選擇權 5、申請延期申報權 6、申請延期繳納稅款權 7、申請退還多繳稅款權 8、依法享受稅收優惠權 9、委托稅務代理權 10、陳述與申辯權 11、對未出示稅務檢查證和稅務檢查通知書的拒絕檢查 12、稅收法律救濟權 13、依法要求聽證的權利 14、索取有關稅收憑證的權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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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事信息 | |||||
是否網辦 | 否 | 辦理形式 | 現場窗口申請 | 通辦范圍 | 無通辦服務 |
是否支持預約辦理 | 支持 | ||||
中介服務 | |||||
中介服務事項名稱 |
不涉及中介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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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定依據 | 無 | ||
結果信息 | |||||
審批結果類型 | 無 | 審批結果名稱 | 無 | 審批結果樣本 | 無樣本 |
是否支持物流快遞 | 不支持 | 送達時限 | 自作出決定之日起0個工作日內送達。 | 送達方式 | 無需送達 |
復制成功